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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公共基础修订说明
来源:中国银行业协会 时间:2008年8月11日17:7 编 辑:admin
修订说明
     
  根据《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》,以及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总体设计思路,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2007年公共基础试点考试经验,资格认证办公室组织了本次考试大纲修订工作。

  公共基础考核以国内银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线,突出实用性,兼顾前瞻性,主要由银行知识与业务、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三部分组成。银行知识与业务由中国银行业概况、银行经营环境、银行主要业务和银行管理四部分组成。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由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、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、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、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四部分组成。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并公布的《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》为主要内容。
    
  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1.银行知识与业务部分

  (1) 银行主要业务部分:调整了原有的“存款业务”、”贷款业务”、”其他银行业务”部分内容。原有的“存款业务”调整为“负债业务”,贷款业务调整为“资产业务”,“其他银行业务”增加了“交易业务”、“清算业务”的介绍;

  (2)银行管理部分:增加了“公司治理”、“内部控制”,对原有的“资本管理”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扩充。

  2.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

  (1)原有的“民事法律基本规定”和“商事法律基本规定” 合并为“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”,新大纲增加了对“物权法”和“留置”的知识点;

  (2)原有的“银行业犯罪及刑事责任”改为“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”,其中的“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”增加了“职务侵占罪”、“挪用资金罪”、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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